第六十九章 铁证-《东京大律师:开局律所破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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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银行居然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,还在办理抵押权。
法庭上的目光不由得都汇聚到了北原的身上。
玉城也被北原的这个说法吓了一跳。难道他是发现了,日钢和银行在受理破产裁定后,通过追加抵押物的方式,来继续变相办理抵押登记吗?!
不过,转念一想,市役所的电脑只会显示最初申请的时间的,没有显示后续的补充资料时间,北原他们应该不可能抓到这个漏洞。这是利用东洋老旧IT系统的手法,应该是不会被发现才对!
想到这里,玉城顿时强硬反驳道:“北原律师!我提醒你!不要口说无凭!肆意污蔑!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,绝对不是胡言乱语之处!!”
“我空口无凭吗?”北原笑了一下,他随即拿出了一册材料,“这是日钢其中一个厂房的抵押权的申请文件。其中,关于抵押权设立,市役所要求提交厂房的竣工文件证明。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的话,是不能够在市役所申请抵押,而必须要去地方的工程署进行设立。”
北原指着这一份申请材料,大声道,“真是奇怪啊!!这份厂房明明是在法院出具裁定后,才竣工的,可为什么它的抵押权的申请时间,却是在裁定出具的日期之前?如果是在之前,那么没竣工厂房的抵押申请,是去工程署,市役所不可能接受。”
“因此,唯一合理的解释,就是你们在破产裁定之后,对之前的抵押物申请进行了资料的追加变更,所以才有了这份竣工文件的存在!明明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才竣工的厂房,现在居然也在市役所成功设立的登记!”
“请问!难道这不是你们银行违法设立抵押权的铁证吗!!”
北原进一步提高了声音。
刹那间,玉城完全呆在了原地。她没有想到北原居然能够从申请担保的材料中,找到在破产裁定出具后,才有可能形成的文件。从而,这样一来,就证明了有关的抵押权是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,才设立的。
是的——玉城他们在短时间紧急设立抵押权。
工作量十分巨大。
然而,工作量一大,就有可能出错。
这就是错误。
而且是致命的错误。
但是,这根本无法避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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